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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姻调查:遗嘱继承有哪些方式

2023-10-12 0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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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有哪些方式 当今社会中,想要立遗嘱是有多种方式的,比如录音录像、找个公证人等等,这些都是具有公信力的。那么遗嘱继承有哪些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继承有哪些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长沙外遇调查取证。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长沙婚外情调查取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继承的房子配偶有份吗  遗嘱继承的房子配偶是否有份,要看遗嘱人是否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只给一方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没份;未指定的,属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份。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嘱继承有哪些方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只给一方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没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长沙调查取证。